申辦資格

入會須知

工會福利

費用說明

調薪等級表

常見問題

一、申辦資格
       本會一般會員,並符合「無一定雇主」或「自營作業者」身份,實際從事教學工作者。
          ■會員加保資格需同時符合下列:
            1、在高雄市實際從事教學工作。
            2、無一定雇主自營作業者始得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※無一定雇主:是指經常於三個月內受僱於二個以上不同雇主(非強制加保單位),其工作機會、工作時間、工作量、工作場所、工作報酬不固定者而言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例:家庭教師、補習班教師、才藝班教師。
            ※自營作業者:是指獨立從事勞務或技藝工作,且未僱用有薪資人員幫忙工作者。例:開設補習班、才藝班、個人工作室。

二、入會須知

       初次加保者】線上填寫「加保申請」後攜帶以下文件(請點選藍色字體下載檔案)親自到會辦理並以現金繳納相關費用。 

入會須知.pdf

       【轉出後,重新加保者】

          ● 以往曾在本會辦理過勞健保者,轉出後欲重新加保,請填寫加保申請表附上最新家教證明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掃描或拍照E-mail至本會辦理。


       【寒暑假加保者】

          以往曾在本會辦理過勞健保者,請填寫寒暑假加保申請表掃描或拍照E-mail至本會辦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未曾本會辦理過勞健保者,請依初次加保程序辦理。

       【辦理退/轉出者】請填寫「轉出單」並簽名後掃描或拍照E-mail至本會辦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會員(本人)勞健保轉出單會員(眷屬)健保轉出單
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辦理窗口:07-7235660#31 蔡秘書(E-mailktulihi@gmail.com

三、工會福利(欲知詳情請參考本會網站說明)

勞健保會員專區_工會福利.pdf
勞保各項給付說明.pdf

四、費用說明

費用說明.pdf

五、投保薪資調整申請
   1、申請條件:必須於本會投保期間滿一年以上。
   2、申請期間:3/1~3/10、6/1~6/10、9/1~9/10、12/1~12/10,於申請隔月生效,薪資調整上限為15%
          傷病期間不得調高投保薪資,依勞保局規定每調薪一次間隔須12個月以上。
   3、下載薪調切結書→紙本寄送至本會或親自至本會辦理 ✉高雄市苓雅區輔仁路155號6樓之1

          會員勞健保薪調切結書(請下載使用)

投保薪資調薪等級表_113年起適用.pdf

常見問題Q&A

Q: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可免扣繳?

A:凡符合申辦資格者並於本會辦理勞健保加保之會員,可向本會申請「在保證明」或「繳費證明」,將證明檢附予扣費義務人,則其「兼職薪資所得」及「執行業務收入」得免扣取2.11%補充保費。

▲兼職薪資所得:給付兼職人員(指非在本單位投保健保)的薪資所得。

▲執行業務收入:給付民眾的執行業務收入,不扣除必要費用或成本。

 

Q:只要加入職業工會就能免扣繳補充保費?

A:不能,您除了必須是本會會員,還必須在本會辦理勞健保業務。

 

Q:寒暑假期間,在沒有從事教學工作的情況下是否可透過工會辦理勞保?

A:不行,勞工保險是在職保險,其對象為「實際從事工作並獲得報酬之勞工」,因此唯有您在從事教學工作(例如: 家教)的情況下,方能辦理。

 

Q:加入職業工會就自動享有勞健保嗎?

A:不行,勞健保業務僅是本會提供給會員的服務之一,因此若您有申請勞健保之需求,您必須主動向本會提出,且必須符合政府所規範之身份資格(註2)。

(註2)申辦資格:符合「無一定雇主」或「自營作業者」身份,並實際從事教學工作者。

 

Q:透過職業工會辦理勞保能享有「勞工退休準備金」提撥嗎?

A:自營作業者可自行提繳退休金。

1、參加職業工會之自營作業者,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2項規定,得自願依本條例規定提繳及請領退休金。

2、自營作業者向勞保局辦理個人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,應填寫「自願提繳勞工退休金申請書」及「委託轉帳代繳勞工退休金約定書」,並檢附本人國民身分證影本(如屬外籍配偶、陸港澳地區配偶、永久居留外籍人士之自營作業者,應檢附居留證影本)送勞保局辦理。※辦理方式請參考〈勞保局網站〉

3、自營作業者自願提繳之退休金,依規定應以自動轉帳方式繳納之,勞保局不另寄發繳款單(每月份應繳勞工退休金於再次月之月底扣繳)。

4、 提繳率不得高於6%

 

Q:退休老師可以在本會辦理勞健保業務嗎?

A:可以,但仍須符合上列「申辦資格」之相關規定,方能受理。

 

Q:長期出國的勞保、健保該如何處理?

A:

▇ 勞保投保資格 ▇

勞保投保資格需符合在國內居住與工作之事實,若出國(出境)而不居住台灣,又無法提供相關勞工收入證明,即不符合投保勞保之資格,屆時於退休申請退休金時,勞保局可依法取消未在國內之勞保年資(依出入境紀錄),已繳交之勞保費亦一併沒收不予退還。

 

▇ 健保續保、停保與復保規定 ▇

預計出國超過六個月,可以選擇「繼續加保」或「辦理停保」。

 

●選擇『續保』,不須申請(如未辦理停保即屬於繼續加保),出國期間持續繳納保險費,繼續享有健保醫療權益。

●選擇『停保』,一旦返國即須辦理復保,不論入境國內幾天或幾小時,都須辦理復保;若未辦理,健保局亦可依出入境資料於入境日逕復保,並自入境當天開始收取健保費,亦即原先之健保停保自動取消。回國後須到健保投保單位辦理健保的復保,並預繳三個月的健保費,若接下來要再出國,仍需填寫健保停保申請書。

 

Q:如何申請薪資調整?

A:

1、申請條件:必須於本會投保期間滿一年以上。

2、申請期間:3/1~3/10、6/1~6/10、9/1~9/10、12/1~12/10,於申請隔月生效。

3、下載薪調切結書→紙本寄送至本會或親自至本會辦理 高雄市苓雅區輔仁路155號6樓之1

4、傷病期間不得調高投保薪資。

5、依勞保局規定每調薪一次間隔須12個月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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