※教育局果然是惡雇主!? |
年假前(1/31),高雄市教育局(人事室)以高市教人字第10830753800號函通令本市各級學校,針對「長期代理教師之聘期為一學年(期)者,其聘期起迄日遇例假日或國定假日」之疑義作出解釋:「…《閱讀更多》 |
※本會訊息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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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全教總訊息 |
※其他訊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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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電子報第848期】教育局果然是惡雇主!?張貼者:2019年2月21日 下午9:46中心組發 [ 已更新 2019年2月21日 下午9:47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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