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者:2011年5月24日 上午12:05秘書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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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KTA 已於 2011年6月2日 下午11:22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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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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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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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會發言內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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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局回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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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/05/17(二)
下午1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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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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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針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0學年度重要行事曆(草案),101年6月5日~8日高中職及國中小畢業生第2學期第3次定期考查週乙節,因國中評量準則沒有第3次定期考查週;高中職又與畢業典禮的期程只差一週,對學校來說不管是學生補考、畢業生成績結算、畢業典禮獎項代表,時間上非常不適。建請取消該次定期考查週之期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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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教育局回應:再行邀請國中、高中職相關單位召開研議會議後決定。 ※5月27日教育局高市四維教秘字第1000033139號函已做出決議,內容如下:
一、100學年度行事曆,業將高中職及國中小畢業生第2學期期末考查,不列入100學年度行事曆中,由學校依課程規劃自行妥適安排;惟期末考查結束後,畢業典禮舉行前,仍須依課程表照表上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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